“过庙”即“庙会”。“过庙”在河北各地叫法不同,乡村多称为“赶庙”,“赶会”,城镇则称为“上庙”、“上会”。
庙会渊源于集市。相传,神农时代“日中为市”,太阳升至中天进行集市,互通有无,做好交易就散伙。后来,农业、手工业有了发展,商业随之繁荣,出现了固定的交易场所,地点常固定在交通要道或衙门附近。南北朝时,崇尚佛法,大兴庙宇,于是活佛升天或菩萨诞辰之类盛会应运而生,游客纷至沓来,商人见有利可图,便来庙前设摊,兜售生意,这就是以寺庙为中心进行交易活动的庙会的由来。河北省古来有“天下大庙数鄚州”的说法,这是因为鄚州(在今河北省任丘县)自唐宋以来的几个朝代里,一直地处我国南北交通要塞,水陆两便,每年都有全国各地的许多工商业产品在此销售。
河北省“过庙”的习惯不仅由来已久,而且甚为普遍。据对冀中定县的调查,全县一年就有72次庙会。冀南邯郸市峰峰矿区,一个区全年大小庙会有73次。旧时的庙会内容比较复杂,有的还带着较浓的宗法观念和封建迷信色彩,诸如拴婴许愿、问医取药、求雨乞福、驱魔修德等。解放后在各级政府的倡导下,人们摒弃了那些封建迷信做法,除了利用庙会做买卖,调解物资余缺,进行城乡物资交流等外,劳动群众在工作之余,还把庙会做为"旅游"和进行自我娱乐的场所。象高跷、狮子、龙灯、旱船、跑驴、竹马、杂技、武术等绚丽多彩的民间艺术形式,多在庙会期间表演。同时,各地的"过庙"随着历史的发展,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特点,比如:安国药王庙会,张北骡马大会,涉县娲皇宫奶奶庙会等。既进行了物资交流,又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。 |